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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在我省从事绿色制造评价工作机构的自律建设,进一步规范我省绿色制造市场行为,促进绿色制造评价机构及企业健康发展,2024年1月18日,河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代表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召开了行业自律大会,制定了《河南省绿色制造评价行为自律公约》,内容如下:
第一条:绿色制造评价从业人员应具备绿色制造、环保、低碳、节能相关从业资质和项目经验,并依托绿色制造评价机构从事河南省绿色制造评价工作,严禁人员挂靠。
第二条:绿色制造评价机构及评价人员,应严格按照工信部及工信厅有关文件中规定的第三方评价工作程序开展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工作的质量,具体包括评价工作的受理、签订评价合同、组成评价组、评价工作时间要求、文件评审、现场评价、编制评价报告、技术评审等方面的要求。
第三条:绿色制造评价机构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恶意竞争,不欺上瞒下,正确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第四条:严禁以合作、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变相出卖出租、转借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资质。
第五条:严禁任何形式弄虚作假现象。
第六条:严禁恶意压价、无序竞争行为,不采用低于成本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七条:严禁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的信誉,影响委托单位或个人对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的选择。
第八条:任何第三方评价机构都有向河南省能效技术协会或相关部门反应举报同行不端行为的权利。
第九条:积极参与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技能培训与相关工作会议,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高质量完成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为提升行业整体业务水平做出贡献。
第十条:对于存在挂靠、买卖、套用人员或资质、弄虚作假、扰乱市场等行为的第三方机构,将永久禁止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绿色制造评价业务,由签订《河南省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机构行为自律承诺书》的第三方机构共同遵守相互监督执行,河南省能效技术协会将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拟文向内部及社会公布,予以惩戒。
第十一条:本公约自2024年2月2日发布起生效。